大力提高为企业服务能力
建设高质量信息服务网
在中国检验检疫服务网
专家研讨会议上的讲话
宋明昌
(2008年2月28日)
同志们:
自去年3月5日经质检总局批准,由总局办公厅发文同意检验检疫协会启动建立《中国检验检疫服务网》(以下简称信息服务网)项目以来,至今一年整。期间,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观看演示、听取汇报并给予指示;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在各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的配合;协会同志积极努力,奋发进取,克服种种困难,使信息服务网的建设不断推进。
目前,离信息服务网中文网站正式上网运行的3月15日只有半个月了,离信息服务网英文网站正式上网运行的6月15日也越来越近了。今天,我们请总局各司局的同志来,请我们质检系统各大类商品的专家来对上网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和补充,对信息服务网今后的建设进行研讨,这一方面体现了总局领导非常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这项工程很重要,即要保证按时上网运行,又要保证高质量服务。为了把信息服务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搞好,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建设信息服务网的认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现在全国全系统都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大提出:
“要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是要把推行电子政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2月23日,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扎扎实实的推行服务性政府的建设,全面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检验检疫信息服务网的建设,完全符合以信息化手段为出口企业服务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总书记讲话精神的体现。总局提出“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服务,为地方政府经济建设服务,为企业服务,为老百姓服务”的四个服务思想,信息服务网的建设就是落实总局提出的这个方针,信息服务网的建成和运行将对增强质检系统信息服务能力,提升质检行政效率,实现质检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方面的信息是法律赋予检验检疫部门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商检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应当及时收集和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信息”。《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建立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收集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风险预警措施及快速反应措施。国家质检总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方面的信息。”同时,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国务院186次常务会议把“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要求质检部门“加强舆论和信息工作”。
信息服务网的建设也是当前形势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进口加以限制,这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新特点。再加上一些国家政治因素的影响,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出现了国际化、政治化的新趋势,面对这种新的挑战,长江局长要求我们“提高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对外经贸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未雨绸缪,及时制定预案,做到趋利避害,妥善应对。”信息服务网的建设正是积极贯彻局长指示,充分发挥网络这个新兴媒体,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通过这个平台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社会、企业和公众,为政府相关部门随时掌握情况、企业及时规避风险、公众生命安全健康提供服务。
各极领导对此事也极为重视。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吴仪副总理指出:“围绕如何确保进产品安全,你们还要多动脑筋,积极探索。你们启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服务网建设项目工程,就是个很好的探索”。长江局长在会上也提出要“加快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服务网建设速度”。
二、落实总局中心工作,建立起点高、更新快、效益好的信息服务网。
长江局长提出:“今年质检工作的核心,就是要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监管体系,把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所有环节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过程监管”。在落实长江局长讲话精神和总局2008年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中,信息服务网能够在以下各个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比如在实行出口企业全备案,进口商品全申报制度,构建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的长效机制方面;在加强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和建立自律方面;在推动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有品牌的发展方面;在密切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收集信息及时予以公布,有效应对方面;掌握进出口贸易动态,为扩大出口服务方面等等。总之,信息服务网的建设一定要紧紧围绕总局的中心工作,在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信息服务网的建设纳入总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
对于质检部门来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通过履行好职责,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又要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对于信息服务网的建设,长江局长明确要求“在信息库建设中,要创新思考,不能搞重复建设,要与总局现有信息化资源衔接好”,还要求:“一定要纳入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方案中,形成资源集中服务”。因此,在信息服务网的建设中,一定要充分利用总局和全系统现有的信息资源,按照总局的要求,完成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全系统主要应用数据的大集中。在此基础上,信息服务网建设要考虑全面整合与企业质量相关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综合利用,实现信息共享。
四、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局要大力支持配合,推进信息服务网的建设工作。
信息服务网的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同时也是一件大事,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检验检疫协会的一项工作,而是总局信息化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总局机关、各地检验检疫局和有关直属单位都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上下互动,形成合力,认真按照总局下发的建设方案,把这个事情做大、做好、做强。
五、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信息服务网的质量和权威性。
可靠性是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可靠性就是发布信息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这是信息服务网能够存在和发展的生命线。我们质检部门是管质量的,信息服务网一定要特别注重自身的质量,不能发出错误、虚假、误导的信息,不能把不宜对外公布的信息透露出去,授人以柄,既贻误了企业的发展,给企业造成损失,也造成政府工作的被动。我们的网站要有权威性,一是要做到基础信息来源的权威性,入库商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等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一定要由在检验检疫第一线工作的同志提供,做到真实、可靠、及时。二是要做到动态信息来源的权威性,要从国内外权威媒体、官方机构获取,不能听信小道消息,而且还要注明出处。
我国检验检疫部门经过100多年的建设与积累,已经形成了一支多种学科、多种门类、多种专业的综合性技术团队。这支强大的技术力量,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领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信息服务网在建设过程中集中了全系统一批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较高技术水平,长期从事检验检疫业务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基础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向国内外进出口商品生产、贸易企业和有关单位发布,并将不断充实和更新信息。信息服务网将以这些专业技术人员为基础,建设《中国检验检疫服务网》专家库。
最后我提出四句话供在座的参考,就是我们的网站是: 检验检疫的窗口 出口企业的指南 质量安全的保障 服务通关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