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验放与处理

口岸查验

  • 1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有效期内按有关规定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2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出境货物口岸查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查验,并做好查验记录。
  • 3 查验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和/或有关单证。
  • 4 发现问题需作实验室检验检疫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样后,送实验室检验检疫。

结果评定与出证

  • 1 对各类检验检疫记录和鉴定结果报告,按照输入国家和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标准、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和买卖双方合同和信用证中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货物是否合格。
  • 2 检验检疫或口岸查验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凭单2-2)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凭单5-3)等有关单证。
  • 3 检验检疫或口岸查验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或检疫除害处理并重新检验检疫合格的,允许出境并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凭单2-2)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凭单5-3)等有关单证。经技术处理或检疫除害处理,重新检验检疫后仍不合格的或无有效检疫除害处理方法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凭单4-3),不准出境。

输往美国鲜梨检疫处理

  • 1 如某种包括足够的有害生物及气象信息的保障体制获得认证,可不作检疫处理。
  • 2 如不能提供足够的信息,输美中国梨必须做针对桔小实蝇的冷处理。
  • 3 冷处理可以在APHIS确认的集装箱或运输途中的船上进行;也可以在到PPQ副局长认可的美国北方指定入境港的冷藏库后进行。
  • 4 输美中国梨桔小实蝇冷处理要求:33°F/0.0℃或以下10天、33°F/0.6℃或以下11天、34°F/1.1℃或以下12天、35°F/1.7℃或以下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