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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检验检疫局破获一起伪造、买卖原产地证单案

日期:2008-09-24 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8年4月,广东检验检疫局会同广州公安机关查获了一起非法买卖、伪造原产地证单案。8月22日,该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地法院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和六个月。

今年3月下旬,广东检验检疫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广州市的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伪造广州检验检疫局的普惠制产地证、原产地证等证书。接报后,广东检验检疫局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并会同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了假印章29枚,还查获已使用的各类原产地证书共2377份;各类空白原产地证书共1015份,以及大量假空白植检证书、假空白薰蒸证书和假卫生证书。

经查证,涉案的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一个未经工商注册的非法公司,从事伪造原产地证书长达两年多。有近100个企业及个人购买了由该公司伪造的检验检疫证书,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该公司的违法事实已经构成刑事犯罪。4月21日,广东检验检疫局依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此案移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立案侦办。5月20日,两名主犯欧某和黄某被广州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8年8月22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欧某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黄某以伪造国家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他扣押的财物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